宁文通发〔2018〕15号
各相关县(区)文化局、文化馆:
为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,落实“坚定文化自信,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”的战略部署,由自治区文化厅主办,宁夏文化馆承办的“2018年迎新春第四届全区群众书法绘画摄影大赛”已圆满结束。为加强我区各市、县(区)书画摄影艺术交流,深入开展文化惠民活动,把更多优秀文艺作品展现给广大群众,自治区文化厅决定将本次大赛评选出的优秀获奖作品在部分县(区)进行巡展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展览内容
“2018年迎新春第四届全区群众书法绘画摄影大赛”获得一、二、三等奖的120幅作品。
二、展览地点
贺兰县文化馆、青铜峡市文化馆、彭阳县文化馆、中宁县文化馆、大武口区文化馆。
三、主办单位
自治区文化厅
四、承办单位
宁夏文化馆:负责对接各地市文化局、文化馆,协调组织巡展工作
负责人:张玮玲
联系人:郑 洋 陈 沛
各相关县(区)文化馆具体负责获奖作品的布展、撤展及相关工作。
五、展览时间及地点
(一)贺兰县巡展。3月22日—3月27日,地点:贺兰县文化馆。联系人:贾刚
(二)青铜峡市巡展。3月28日—4月2日,地点:青铜峡市文化馆。联系人:刘锋
(三)中宁县巡展。4月3日—4月7日,地点:中宁县文化馆。联系人:赵闯
(四)彭阳县巡展。4月8日—4月13日,地点:彭阳县文化馆。联系人:杨旭东
(五)大武口区巡展。4月15—4月21日,地点:大武口区文化馆。联系人:李云川
六、媒体宣传
展出期间,由各相关县(区)文化局、文化馆负责宣传、组织群众及邀请媒体进行宣传报道。
七、作品收藏及退稿
展出结束后,由宁夏文化馆负责整理获奖作品。获奖作品经作者本人同意,宁夏文化馆进行收藏,并颁发收藏证书,其他作品退还创作者本人。
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厅
2018年3月20日
(此件公开发布)